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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4-06-08 22:50:02 点击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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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单点说,古人的名和字不是同时取的,先有名后有字,作用也不一样,不能随便叫。
名,是从出生起,用来让长辈称呼的名称。
字,是男人到成年年纪(20岁)和女人到可嫁人年纪(15岁)后,为了对本人尊重和供朋友称呼,要另取一个字。
在古代,对男人来说,二十岁成年,要举行冠礼,意味着即将独立步入社会,要取字;女人,如果到了准嫁的年龄,就是十五岁,行'“笄礼”(笄:古代束发的簪子) ,要取字。
所以古代女人,如果还未到取字的年龄,就叫“未字”或者“待字”,有个词叫“待字闺中”,就是说明这个女娃儿还没满15岁,还没到取字的年龄,还不能嫁。
字也不是乱取的,一般都是和名有关联,所谓“字以表德”,也就是说字是名的进一步解释。比如说杨过,表字改之。这个表就是“字以表德”的表,而“改之”则是“过”的进一步阐明。还有散文八大家之一的曾巩,字子固,和名字联起来表达了“巩固”的意思,所以我们也可以学样取字。比如我有个朋友,名里有“辉”,可以表字“子煌”。
我们都知道,字是在名之后,但在先秦时期,是恰好相反的,字在名前。比如公输班,也就是著名的木匠祖师鲁班,他不姓公输,也不姓鲁,公输是他的字,班是他的名,因为他是鲁国人,所以也叫鲁班,也就是“鲁国的班”,他是没有姓的,先秦时候只有贵族才有姓,一般平民,姓不起!
这和古代的信仰有关。
上古时期,一个人的名,是面对祖先、神明时,自己的身份——对他们来说,死去的人还以某种方式存在在这个世界。在一般的社会生活中,是不用的,是要避讳的。《左传》说:“周人以讳事神,名,终将讳之。”打个比方的话,就像现在年轻人谈恋爱,彼此都会有昵称,这种昵称是不会在大庭广众下用的。如果用了,那就很尴尬了。
那么,在上古的世界里,如果我们直呼对方的名讳,这意味着什么呢?这就会激怒对方的祖先、守护他们部落的神明;这些超自然的存在就会给自己带来不祥的事情。换而言之,直呼其名,一开始更多的是一种向对方部落、祖先、神明挑衅、宣战的行为;后来,这些信仰的因素渐渐淡化以后,才演化为一种冒犯。
由于“名”是自己和祖先、神明之间的称呼,那么社会生活中就需要有个其他的代号,就渐渐发展为“字”——这是人与人关系中的称呼。
后来,儒家把这种信仰观念以礼仪的方式明确下来。所以根据《礼记》,男子二十岁的时候,行冠礼,有正式的字。这表示我是大人了,我肩负许多的责任义务;我的名是我面对祖先、神明的身份了,朋友不可以随便叫了,请以以下方式称呼我——这就是我的字。
要之,取字的习惯,起源于一种古老的信仰,即“名”是和鬼神、宇宙间超自然的秩序联系在一起的。所以孔子说必也正名。这种信仰或者习俗,不是中国或东亚所独有的。在日尔曼的世界,大家也相信名背后是某种超自然的联系。爸爸会把自己的名给自己的某个儿子,这就是觉得他是自己的延续;基督教兴起以后,受洗之后才有自己的名,而大家又常常以过往圣徒给孩子命名。
在大洋洲、美洲,还有许多部落保持着对名的避讳。笔者现在在加州的伯克利,十九世纪中的时候,这里还活跃着一些印第安部落,后来大都被美国拓荒者屠戮殆尽。只有一个人幸存,他被发现以后,人类学家把他保护了起来,所以他的余生就在伯克利加州大学的人类学系度过。渐渐,他开始和周围的人交谈:语言学家学习了他的语言,他也说些英语了。他说,人们可以叫他Ishi——这在他们部落里,就是“人”的意思,对于陌生人就这样叫,就好比我们中文里:“喂,那个人!”
但是,这是给陌生人的叫法,这个人就不告诉周围的人,他自己真实的名讳。为什么呢?因为按照他们部落的习俗,名讳是亲人、部落中的朋友用的。现在,这些人都死了。他虽然有自己的名讳,但是,有资格这样叫他的人,都已经死了。活着的人,没有人有资格叫他的名讳。
这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故事。
谢邀
名,是在古代社会中使用的个人的符号。自己称呼用名,外面称人用字。
字常常是“名”的解释和补充,是和“名”互为表里的,所以它又叫“表字”。
(1)古人“名”和“字”的关系有意义相同的,如:东汉张衡字平子、宋代诗人秦观字少游、陆游字务观,他们名、字中的“观”和“游”就是同一个意义。
(2)“名”和“字”有意义相互辅助的:唐朝诗人白居易字乐天,因“乐天”故能“居易”;宋朝作家晁补之字无咎,因能“补”过才能“无咎”。
(3)“名”和“字”有意义相反的如:宋代理学家朱熹字元晦他“名”、“字”中的“熹”与“晦”、是反义。
名字是人与人之间之特定称呼,是一个人之符号标志。现今中国人之名字大多较简单,都由“姓”和“名”两部分组成。“姓”是沿袭祖辈、代表血缘关系,“名”则凝聚着长辈殷切之希望。
在中国古代名和字却是分开使用的。“名”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上所用之符号,带有鲜明之个人烙印,“字”则往往是名之解释和补充,是与“名”相表里,故称表字。更重要的是古人只有到了成年后才能取字,《礼记·檀弓上》说:“幼名,冠字”,这“冠”指的是古代男子之成人礼,男孩长到二十岁举行“结发加冠”的成人礼之时,就要取字,是出于对成年男子之尊重和避讳,以后大家就不能直呼其名了,而女孩到十五岁举行“及笄”成人礼时才取字。
古人的“字”通常由“名”衍生而来,《白虎通·姓名》说:“或旁(傍)其名为之字者,闻名即知其字,闻字即知其名”,可见古人之“名”与“字”在意义上大体相近或有关联。一种情况是名和字意义相同或相近。如屈原,名平,字原;又如诸葛亮,字孔明,“亮”与“明”同义;另种情况是名和字之意思正相反,如曾点,字皙,《说文》:“点,小黑也”,而“皙,人色白也”,又如宋代理学家朱熹,字元晦,“熹”与“晦”就是反义;有些名与字援引经史载记,使用典故,比如陆羽,字鸿渐(《易经·渐卦》:“鸿渐于陆,其羽可用为仪”);另外还有些人名、字间很难发现其中意义上之联系,如张耒,字文潜,若非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四里记录了“张文潜生而有文在其手,曰耒,故以为名,而字文潜”,很难猜透其名字意义上之关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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